科目一
1、 学员参加科目一考试开始时间为当日下午13:00,学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当日15:30后将停止报到,迟到的学员将取消当天考试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填写申请表,由当日主考官报经分所领导审批后给予处理。
2、 学员到达考场后,先到侯考室等侯听课,待考试工作人员讲解考试要求后,再有序排队进入考场并随机安排座位考试,未听课的学员一律不安排考试。
3、 学员在考场及周边不可以随意走动影响其他学员考试,违者取消当日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
4、 学员进入考场时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关机状态,如发现手机还处于开机状态的,将视为有作弊嫌疑,则按照作弊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拿出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的,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其当天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并登记该名学员及教练信息。
5、 学员在考试过程中应服从考官及工作人员安排,若出现违规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者,登记备案并取消当日考试资格。
6、 学员在考场范围内不得吸烟,违者将取消当日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
7、 以上学员及教练相关违规行为将会对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备案,并每月汇总函告交通主管部门及驾协给予处理。
科目二
1、 试需严格按照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到侯考室报到等侯,最迟不能超过考生该场次考试时间的30分钟,如超30分钟未到侯考室报到,将取消其当天考试资格,视缺考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需填写申请表,由当日主考官报经分所领导审批后给予处理。
2、 学员完成报到后,进入考场时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关机状态,如发现手机还处于开机状态的,将视为有作弊嫌疑,则按照作弊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拿出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的,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其当天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并登记该名学员及教练相关信息。
3、学员在考试过程中,不得随意选择车道考试,看到前方有其他考试车辆在进行考试,请耐心等待,等其考试完成后再进入考试区域,否则造成误判或影响其他学员考试的,由该名学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4、教练驾驶教练车进入考场前,请将车内的GPS打卡机关闭断电,如因教练车GPS打卡机影响干扰考试信号而导致误判,对该教练和驾校将作停考一周处理,并登记备案,每月汇总并函告交通主管部门处理。
5、以上学员及教练相关违规行为将会对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备案,并每月汇总函告交通主管部门及驾协给予处理。
科目三
1、学员当天考试需严格按照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到侯考室报到等侯,最迟不能超过该名考生场次时间的30分钟,如超30分钟未到侯考室报到,将取消其当天考试资格,视缺考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需填写申请表,由当日主考官报经分所领导审批后给予处理。
2、在开考后教练员需在考试路段按指定区域停放教练车,不得乱停乱放,若有违者将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按协会章程处罚该教练车300元,并登记备案。
3、在考试时间禁止一切教练车辆在考试路段进行练车或GPS打卡,且每天中午需等考试车收车后(上午11:45后至中午13:00)才能练车,以免影响最后考试学员因系统出错而投诉,下午考试完毕需等考试车收车后才能练车,上述一经发现将按协会章程处罚该教练车300元,并登记备案,作停考一周处理。
4、带考教练员要佩戴教练员上岗记,考试学员要佩戴好学员证,(学员证要求写上姓名、班别、盖好班公章)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在开考后,教练员需在教练区域等侯,学员需在学员区域等侯,不得随意走动,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5、教练员需做好廉政风险防范,不得向学员以各种理由收取任何的“过关保险金”
违者将由公安纪检部门追究处理。
6、以上学员及教练相关违规行为将会对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备案,并每月汇总函告交通主管部门及驾协给予处理。
科目三文明
1、学员每日上午考试时间为上午8:30,学员必须准时到达考试,11:00后将停止报到,迟到的学员将取消当天的考试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填写申请表,由当日主考官报经分所领导审批后给予处理。
2、参加文明考试的学员必须是本人提交资料,不能他人代交。带齐考试相关证件。
3、学员进入考场时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节器到关机状态,如发现手机还处于开机状态,将视为有作弊嫌疑,则按照作弊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拿出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的,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其当天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并登记该名学员及教练信息。
4、学员文明考试合格后请到侯考室进行集体宣誓,宣誓后核发驾驶证,如遇特殊情况未出证学员,可由驾校统一登记后代领,或由学员本人当日下午16:00到预约考室①号窗口自行登记领取。
5、学员在考试过程中应服从考官及工作人员安排,若出现违规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者,登记备案并取消当日考试资格。
6、学员在考场范围内不得吸烟,违者将取消当日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
7、以上学员及教练相关违规行为将会对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备案,并每月汇总函告交通主管部门及驾协给予处理。
以上规定自2019年12月6日起实施。
广州市增城区驾培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