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 确保招生工作做到公平 、公正 、公开 , 根据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穗教规字〔2020〕1号) 和 《增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的通知》 (增教字〔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0年广州市增城开发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成立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树德
副组长:何菲菲
成 员:欧阳锦贤、孔倩莹、王沛君、陈柳华、郑榕、何平平、伍焕棉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增城开发区小学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小学三楼教师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主要职能是开展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招生的相关工作。(联系人:陈柳华;电话:020-82982969)
二、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规定,我校招生工作由永宁街、宁西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招生地段,学生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三)人户一致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经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地址一致。
特别说明:回迁房的拆迁户子女,凭拆迁证明或拆迁合同优先安排入学(父母名下有房产的,不得以爷爷、奶奶、叔父、舅舅的拆迁证明入学)。
三、招生基本情况
1. 招生计划:8个班,360人。
2. 招生地段:塔岗村、丰景花园(含九如村、陂头村、湖中村已取得回迁房或已签署拆迁协议的拆迁户)、保利平方花园、花漫里。
四、招生对象
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已入读小学并取得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当年小学招生范围内。)
五、入学程序
1.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网上报名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含31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由于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接触,学校不提供现场网上报名服务,请家长自行网上申报。如不熟悉网上报名程序,可以打电话到学校咨询。
说明:家长在网上报名要如实填写信息,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学校招生范围、现场审核资料的有效性作为学位安排的最终依据,如因家长弄虚作假或更改隐瞒信息导致最终录取失误,后果由家长承担。
(2)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登记有效后,于5月16日至18日(根据网上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资料审核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带如下证件、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步骤提交:
步骤1: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模板要求复印好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步骤2:用一个档案袋将复印件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写上小孩姓名、资料内容和家长联系电话。
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暂时不收,开学后由学校统一收集交防疫部门查验)
永宁街、宁西街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7日至28日向永宁街教学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3)上报复审
经公办小学审核、并报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5月31日前,各公办小学将审核符合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名单和资料交永宁街教学指导中心复审和确认,同时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4)通知注册
6月10日前学校确定地段生录取结果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6月13日进行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2.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 年5月5日至10日,提交证明材料到永宁街教学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具体见附件1)
3.安排学位:招生领导小组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学校招生地段内户籍适龄儿童入读本校。具有广州市户籍“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可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学位安排顺序如下:
①居住在学区范围内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②居住在学区范围内户籍是学区范围外永宁街、宁西街内的适龄儿童;
③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
④居住在学区范围内户籍是永宁街、宁西街外增城区内的适龄儿童;
⑤居住在学区范围内户籍是增城区外广州市内的适龄儿童;
⑥符合省、市及本区高端人才管理细则的高端人才随迁子女,增城开发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适龄儿童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则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入读永宁街、宁西街其它公办小学。
六、保障非穗户籍适龄儿童和残疾儿童入学
1.加强对非本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审核和管理。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审核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范围和条件(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2.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招生领导小组认真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经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助支持办法(试行)》评定的区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按该文件规定安排入读,经过《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来穗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方案》、《增城区重点企业来穗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审核和公示的重点企业人才随迁子女,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3.积极妥善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把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范畴,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保障来穗人员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确需在增城区就读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办规(2019] 3号)要求,向区来穗局申请通过计算积分的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街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增城区教育局将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及来穗人员子女学位数划定入读我街公办学位的积分分数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4.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积极做好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入学工作,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永宁街教学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
七、工作要求
1.招生领导小组应妥善做好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因特殊情况,本校内无法解决的,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主动与街招生领导小组、增城区教育局有关科室协商解决;对于一些跨行政区域难以界定的个案,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提出解决建议,报指导中心或区教育局裁决。
2.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公布招生结果;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学校于当年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
八、违规招生行为及其处理
学校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基教函[2020] 70)、《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规字(2018]3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不得增加学生的负担。严禁学校或学校借助机构等对报读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和调研,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
招生领导小组密切关注辖内学校的招生情况,及时查处、纠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招生行为。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招生文件精神开展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违规行为,无论单位或个人,均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详见附件2)内容严肃处理。各部门要切实按照“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原则,对招生各个环节必须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九、其他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本方案在实施期间,如上级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或本方案内容与上级政策表述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由增城开发区小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增城开发区小学招生领导小组
2020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