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幼儿园最新政策 | 教育部等五部门发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
2020-09-04 22:16:19 浏览:1156次 【

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全面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教育收费与财政拨款、学生资助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通知》中其中对我们幼儿园具体的内容又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 各省应根据办学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落实并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幼儿园按照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向受教育者收取保育教育费


  • 各省应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


  • 军队举办的幼儿园招收地方人员子女,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补助的,应按照公办幼儿园有关规定收费;未享受补助的,由军队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具体制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各省级人民政府出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统筹考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水平,结合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办园成本和财政补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 各地要加快制定并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加强收费标准调控,坚决防止过高收费。


  • 学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以及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


  • 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 完善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侨学生收费政策。对于在内地(祖国大陆)幼儿园学习的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海外华侨学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的收费政策


  • 完善国际学生收费政策。在幼儿园就读的国际学生,收费政策由各省制定


  • 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应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学校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 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公办幼儿园收费收入管理按现行规定执行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教财〔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是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和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加快推进教育财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全面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教育收费与财政拨款、学生资助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各地出台教育收费政策,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认真履行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下同)、决策听证、公开公示等有关法定程序,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机和节奏,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省教育收费政策出台及执行情况,要及时报告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


各地要调整完善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0年8月1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自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在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教育收费水平保持了基本稳定,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在体制机制、政策执行、监督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位置,主动适应教育、财税、价格等领域改革新要求,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体制,逐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投入机制和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促进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属性、分类管理。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充分发挥政府对教育事业的主导作用。区分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的不同阶段,区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教育的不同属性,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分担教育培养成本。


——坚持分级审批、属地管理。教育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中央部门所属学校收费标准实行属地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科学制定收费政策,加强收费项目管理,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全面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不断健全教育收费管理体制,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收费治理,着力解决与教育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收费体制机制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问题。全面依法治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创新收费监管方式。


二、完善教育收费政策


(三)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对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不足部分,应严格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收取的学杂费不应包括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按规定免除的学杂费。


(四)坚持实施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各省应根据办学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落实并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普通本科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按照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向受教育者收取学费(保育教育费),综合考虑实际成本(扣除财政拨款)等向住宿生收取住宿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政策。各省应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保育教育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现阶段,公办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各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


军队举办的幼儿园招收地方人员子女,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补助的,应按照公办幼儿园有关规定收费;未享受补助的,由军队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具体制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中外合作办学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由各省制定。


(五)坚持实施民办教育收费分类管理。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各省级人民政府出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统筹考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水平,结合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办园成本和财政补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要加快制定并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加强收费标准调控,坚决防止过高收费。2016年11月7日以前设立的民办学校,在未完成分类登记相关程序前收费政策按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管理。


(六)完善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政策。学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以及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政策,由各省制定。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七)完善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侨学生收费政策。对于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海外华侨学生,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习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的收费政策;录取到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内地(祖国大陆)同类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八)完善国际学生收费政策。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国际学生,收费政策由各省制定。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政策,由学校自主制定。高等学校接收的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培养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避免引发恶性竞争。根据我国政府与派遣国协议来华接受教育的学生,收费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应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学校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学校收费政策有变化的,应在招生简章发布前向社会公示。鼓励各地适应弹性学制下的教学组织模式,探索实行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原则上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加修其他专业课程或重修课程,学校可按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学生如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束学业或经批准转学,学校应根据实际学习时间合理确定退费额度。各地要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不得因学费标准调整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十)加强教育培养成本调查。适时修订完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组织做好高等学校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工作。各省按照定价权限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开展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成本调查工作,规范教育培养成本调查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加强成本核算,完整准确记录并核算教育培养成本。


(十一)规范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或调整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学费等收费标准,纳入定价听证目录并实行听证,充分征求社会有关方面意见,确保教育收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降低教育收费标准,或教育收费标准调整涉及面较小的,听证会可采取简易程序。制定其他的教育收费标准,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听证。


(十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应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醒目位置向学生公示,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应和学校获得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一并公示。对按规定应当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绝缴纳。收费政策变动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


(十三)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公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公办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等收入,作为事业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公办幼儿园收费收入管理按现行规定执行。服务性收费收入由学校按规定列支;代收费收入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学校要将教育收费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教育收费安排的相关支出按规定纳入项目库规范管理。结合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情况,统筹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不得将学校收费收入用于平衡预算,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平调、挪用学校收费资金。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发展基金。学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要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在收取服务性收费时应使用相应的税务发票,代收费时应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四、加强教育收费治理


(十四)落实教育收费监管责任。教育收费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将教育收费纳入目录管理,适时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对相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加强教育收费成本调查,建立健全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教育领域的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加强教材、教辅材料价格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


(十五)完善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机制。各地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系统推进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统筹协调,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发布机制,形成责任明确、协作联动、互相促进的收费管理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教育收费治理。要把教育收费管理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探索建立学校收费专项审计制度,重点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审计,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和非营利性中外合作办学者通过各种方式从学费收入等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剩余财产)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 


(十六)加大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地要加强对教育收费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建立完善教育收费风险预警、信访受理、督查督办、公开通报及约谈机制,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要严肃处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收费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损坏群众切身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对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撤销、吊销办学许可证。


(十七)加强教育收费治理基础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教育收费管理培训,提高教育收费治理能力和水平。各地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教育收费年度统计报告制度,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各级科研院所、党校等教育收费管理参照本意见执行,各级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收费管理政策另行制定。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文件




*声明:本文来源网络,由小编整理编辑,重在分享优秀教育理念,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往期推荐


复学在即,一定要送孩子去幼儿园的20个理由!

送给六一儿童节最美的她们,转给不了解幼师的人!

写给准备入园和犹豫送不送孩子入园家长的一封信,请您仔细阅读!

开学后,幼儿园如何做好幼儿进餐环节的防控?

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做好幼小衔接?转给家长

图画版【幼儿园清洁消毒】的百问百答,看过的都收藏了





每日|幼教|资源|分享

幼儿园手工幼舞蹈早操、律动

教案、课件、环创、工作计划、总结、老师随笔、

观察记录幼师资源让幼师少备点课,幼儿园工作更加轻松








             开学在即,

          做好防护准备!

    远离新冠肺炎病毒侵袭!

点亮右下角“在看”提醒大家,

      做好安全返校准备!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更多幼儿园资讯

全部评论(0)
  • 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主要变化是什么..

    浏览:698次 评论:0
    2021-03-25 10:10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印发以来,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但近期也发现,仍有部分培训机构无资质、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还有部分培训机构以充值优..

    浏览:636次 评论:0
    2021-03-25 10:03
  • 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监察专员王斌在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各地要实行乡采样、县检测,检测机构要在收到样本后的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如果说一定要返乡,返乡人员需持有7日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

    浏览:682次 评论:0
    2021-01-21 10:29
  • 新学期开始了,家住天河区的周女士带着新升小学一年级的女儿到学校报到,交纳完相关费用后周女士有些疑惑,孩子在幼儿园时每年都在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现在升小学一年级了,医保该怎么缴呢?由..

    浏览:1055次 评论:0
    2020-09-04 22:12
  • 2021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启动征缴期将持续至2020年12月20日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要交多少钱?今年有哪些新变化?去哪缴?小编这就为你一一解答缴多少?政府补助、待遇保障水平详解新..

    浏览:1344次 评论:0
    2020-08-31 21:58
  • 新学期就要来了,小编和各位学生、家长念叨一下,咱们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

    浏览:1044次 评论:0
    2020-08-20 15:37
  •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央执收单位教育收费退付管理工作提出3点要求,随小编一起了解↓↓↓ 一、加快办理教育收费退付中央执收单..

    浏览:1303次 评论:0
    2020-08-18 20:52
  • 8月7日,广东省2020年夏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开始。省招生办对提前批空军招飞院校、军检院校开始投档录取,空军招飞投出55人,军检院校投出605人,其中文科类投出59人,理科类投出546人。从投档情况看,考生志..

    浏览:882次 评论:0
    2020-08-11 13:15
  • 广州市博士安家费申报受理工作已正式开始!欢迎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按要求积极申报快来看看相关事宜!广州市博士安家费根据《广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穗..

    浏览:1491次 评论:0
    2020-08-05 22:28
  •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军分区(警备区):为做好今年我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根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浏览:1617次 评论:0
    2020-07-16 22:45
  • 教育部在工作中发现,有些高校存在毕业生就业虚假签约等行为。教育部强调,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数据弄虚作假,将对相关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6月17日以来,教育部..

    浏览:1119次 评论:0
    2020-07-15 22:55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近日,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

    浏览:1384次 评论:0
    2020-07-15 22:51
  • 高考后,很多同学已经开始规划之后的大学生活了,但是有的同学在发愁,上大学的学费怎么办?别担心,广东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来帮你!广东省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浏览:1117次 评论:0
    2020-07-10 19:14
  • 7月8日,高三的小伙伴刚刚结束高考,许多人已经开始规划不久之后的大学生活~但是,有的小伙伴在发愁,上大学的学费怎么办?别担心!广东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来帮你!我省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

    浏览:1100次 评论:0
    2020-07-10 08:08
  • 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是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目标之一,事关脱贫攻坚的成效和全面小康的成色。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聚焦控辍保学核心任务,持续开展控..

    浏览:1267次 评论:0
    2020-07-01 15:54
  • 好消息!好消息!历年预登记了广州市总工会学历教育补助并已毕业的职工可以申领补助啦!怎样申领,补助多少呢?答案看这里!↓↓在2015年秋季至2018年春季期间入读、已纳入预登记名单并毕业的职工现可申领学历教育补..

    浏览:1198次 评论:0
    2020-06-17 22:18
  • 6月15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2020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方案》。具体有哪些内容,随小编一起看看吧↓↓↓2020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方案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1095次 评论:0
    2020-06-16 14:21
  • (6月2日)起,广州市幼儿园分期分批开园,至此,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复学时间表已是尘埃落定。那么,放暑假是什么时候呢?至今就广东省而言,省教育厅也发布了通知,宣布中小学放暑假不晚于8月1日。尽管广州目前仍未公..

    浏览:1188次 评论:0
    2020-06-04 14:12
  • 广东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来了!6月22日起,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哪些人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申请有什么要求?一起来看↓↓↓认定范围(一)户籍在广东..

    浏览:1205次 评论:0
    2020-05-29 19:00
  • 教育部最新通告▼今年6月雅思、托福、GRE、GMAT、LSAT剑桥通用英语五级FCE考试全部确认取消!关于调整2020年6月海外考试的通知鉴于海外考试考点所在高校尚未对外开放,近期不具备组考条件,经研究并商相关国外考试主..

    浏览:1342次 评论:0
    2020-05-27 19:27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返园返校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84号)要求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同意广州市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返园返校时间..

    浏览:1228次 评论:0
    2020-05-27 14:44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返园返校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84号)要求,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同意,广州市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返园返校..

    浏览:1138次 评论:0
    2020-05-27 14:40
  • 5月18日积分入学申请结束5月22日相关职能部门已审核相关资料↓↓↓2020年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申请初审已顺利结束而下面这个时间节点各位来穗家长一定要注意啦!5月25日-5月29日申请人网上查阅积分结果提出积分异议及其..

    浏览:1626次 评论:0
    2020-05-25 18:04
  • 5月19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第六十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介绍幼儿园、特殊教育..

    浏览:1325次 评论:0
    2020-05-19 17:21
  • 4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近日,《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一起来看看详情↓↓↓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2020年4月29日广东..

    浏览:1120次 评论:0
    2020-05-19 16:31
  •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按要求居家学习,缺少锻炼,同时,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也对复课后体育与健康教学提出了特定要求,为更好指导各地、学校开展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

    浏览:1121次 评论:0
    2020-05-18 17:51
  • 提醒!提醒!提醒!2020年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于5月18日17时截止申请尚未提交申请的来穗家长请尽快登录系统填报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申请积分入学条件●非广州市户籍在我区居住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

    浏览:1339次 评论:0
    2020-05-18 14:47
  • 一、网上采集报名信息(一)报名对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符合要求且有意向报读我市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至11日,每天8:30-22:30。(三)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在规定..

    浏览:1927次 评论:0
    2020-05-09 17:11
  • 一、登记信息(一)报名对象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儿童,报读我市公办小学实行网上报名。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2020年小学招生政策进行报名。(二)网上报名时..

    浏览:2429次 评论:0
    2020-05-09 17:11
  • 根据教育局规定,2020年广州市公办小学正式报名时间为5月5日-10日,今年报名依然采取网上报名+纸质材料学校审核的方式,部分区材料审核采用邮寄资料的形式,如越秀区、海珠区。公办小学的网上报名就要开始了,各位爸..

    浏览:14547次 评论:0
    2020-05-05 14:02
  • 广东省2020年部分招生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来了关于广东省2020年部分招生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院函〔 2020 〕23号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招生考试工作,..

    浏览:1718次 评论:0
    2020-05-01 20:57
作者专栏
  • admin

    注册时间:2022-03-26 15:41

  • AAA李红众安防火中心

    注册时间:2021-12-17 10:52

  • A常居地产薛丽丽17315081189

    注册时间:2021-12-13 10:55

  • 芒果

    注册时间:2021-12-11 14:16

  • 雨后彩虹-2860

    注册时间:2021-12-11 12:03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1038170号-1
Powered by 增城课多多 Code © 2018
联系电话:18111111111 @广东省金话筒语言文化发展中心